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深化我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证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的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 招生总数
招生计划不多于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适用于艺术类、自主选拔本科专业。
二、 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被推荐: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2.具有创新潜质,在艺术、外语、文学创作、语言、计算机、电子技术等方面有特长,获得国家级奖项。
三、 专家推荐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由以下方式推荐:
1.所在中学校长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相关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需提供2位专家的推荐书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中学校长及专家推荐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省招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及相关专业的省统考。
3.在我校艺术类、自主选拔专业考试中发现的优秀特殊人才,相关专业教师及学院根据我校要求予以推荐,需提供2位专业教师的推荐书。
四、 推荐选拔程序
1. 考生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下载推荐表,进行填写,并附本人特长、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及推荐表,于2011年1月2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由学校选拔考评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名单将于2011年1 月27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审核合格的考生必须于2011年1月27日、1月28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艺术类专业及自主选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于2月13日至2月19日期间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
3. 审核合格的考生及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自主选拔考试中发现的优秀特殊人才,均需参加我校3月份在北京组织的拔尖创新人才复审测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考试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复审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成绩报学校选拔考评小组审核。学校选拔考评小组根据学院的复审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获得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
五、 公示